专业的故事汇集网站
首页
故事
典故
人物
知识
事件
词语
官职
吉日
假日
节日
节气
盐政
督办盐政处
官署名。清末中央盐政管理机构。宣统元年(1909)设。掌佐督办盐政大臣管理全国盐务事宜。置提调一人,帮提调二人,秘书官一人,参事官九人,并坐办、委员等。下设盐务总厅、奉直盐务厅、潞东盐务厅、两淮盐务厅、两浙盐务厅、闽粤盐务厅、川滇盐务厅、庶务厅及译电所。三年,改
盐政院丞
官名。清末盐政院之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八月设。佐盐政大臣掌理盐政。额一人。十一月裁。
盐政大臣
官名。清末盐政院之长官。宣统三年(1911)八月设。掌理全国盐政。额一人,由度支大臣兼。十一月裁。官名。清置,掌全国盐政等事,统辖各省盐务监督等官。见《清史稿职官三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
盐政院
官署名。清末最高盐政机构。宣统三年(1911)八月改督办盐政处设。掌理全国盐政,统辖盐务各官。置盐政大臣一人(度支大臣兼),丞一人,参议一人。下设总务、南盐、北盐三厅,各置厅长一人并佥事、录事各官。十一月裁。官署名,清朝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改盐政处为盐政院,掌主
盐政
官名。清朝管理地方盐务之最高长官。康熙(1662—1722)中改巡盐御史设。长芦、两淮、河东各一人。三十年(1691)增设福建、广东、广西各一人。由特旨简充或都察院奏差者,各带原衔品级,由内务府官员简用者仍带御史衔。掌督察征纳盐课,调剂时价及纠察所属盐务官员。其后改制,总
督办盐政处提调
官名。清末置,见“督办盐政处”。
盐政改革委员会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行政院于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依照《盐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设置盐政改革委员会,掌理基于《盐法》的一切盐政兴革计划,委员长由行政院长兼任,委员除财政部长为当然委员外,均应为对于盐政有特殊学识或经验的人员。现任盐政长官不得兼任盐政改革委员
盐政大臣
官名。清宣统元年(1909)十一月设,管理全国盐务、盐政。有“督办”和“会办”两种名义,督办盐政大臣由度支部尚书兼任,会办盐政大臣由湖广总督和各产盐省分督抚兼任,各行盐省分督抚均兼会办盐务大臣衔。盐政院成立后,督抚不再兼充会办大臣。1912年1月裁。
盐政院
官署名。清末最高盐政机构。宣统三年(1911)八月改都办盐政处设。掌理全国盐政,统辖盐务各官。置盐政大臣一人(度支大臣兼),丞一人,参议一人。下设总务、南盐、北盐三厅,各置厅长一人并佥事、录事各官。十一月并入度支部。
盐政志
书名。明朱廷立撰。十卷。廷立,湖广通山(今属湖北)人。嘉靖进士,官至礼部右侍郎。嘉靖八年(1529),作者以河南道御史清理两淮盐政。乃通考古今盐制,编纂此书。凡分出产、建立、制度、制诏、疏议、盐官、禁令七门,每门各分子目,计三百九十四。资料广泛,为研究明代盐政之参
督办盐政处
官署名。清宣统元年十一月(1909.12)设立。管理全国盐务一切事宜。设盐政大臣一员。下设提调一员,帮提调二员,秘书官、参事官若干人。分设盐务总厅和奉直、潞东、两淮、两浙、闽粤、川滇六个盐务分厅,及庶务厅、会收所。三年改为盐政院。盐政大臣由国务大臣特简兼任。设盐政
盐政
①历代政府对盐的产制、收储、运输、销售、榷税、缉私等各方面管理工作之总称。亦称“盐务”。古代对盐的管理起源很早。《周礼》记载有掌盐之官,称“盐人”。春秋战国时,设官征税。秦汉以后,历代均设置专官或专门机构管理盐务,同时制定相应的制度、法规,以保证对盐业的管
盐政汇览
盐政汇览的词语属性 拼音yn zhng hu ln拼音字母yan zheng hui lan拼音首字母yzhl 盐政汇览的百科含义 责任者 盐务署总务处第二科 出版地 北平 出版者 盐务署总务处第二科[发行者] 出版时间 1917~[?] 描述 出版周期 月刊 1
盐政院
盐政院的词语属性 拼音yn zhng yun拼音字母yan zheng yuan拼音首字母yzy 盐政院的百科含义 清官署名。清宣统元年(1909年),设督办盐政处,主管称督办大臣,凡产盐、行盐各省督抚均充会办。三年,为增盐税收入,改处为院。设盐政大臣一人、丞一人,总务、南盐、北盐三厅各设
盐政
盐政的词语属性 拼音yn zhng拼音字母yan zheng拼音首字母yz 盐政的词语解释盐政[ yn zhng ] 1.犹盐务。 2.指盐税。 3.指巡视盐务的官员。 盐政的详细含义 犹盐务。宋陶穀《清异录官志》:“伪唐徐履掌建阳茶局,弟復治海陵盐政。”《明史食货志四》:“崇禎中,给事中黄承昊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