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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书省
中书省客省使
官名。元至元九年(公元1272年)置中书省客省使二人,掌直省舍人、宣使等员选举差遣之事,一人兼通事,一人不兼。大德元年增置员额为使四人,秩正五品;副使二人,秩正六品。
四川等处行中书省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三年(1266) 十二月,由四川行枢密院改置,简称“四川行省”。置签省官员。十年四月罢,十五年复置,次年又罢。十八年,陕西四川行省分省成都,称四川行省或西川行省。二十三年,正式分置四川等处行中书省,秩从一品,省治成都(至元二十五年至二十七年曾迁治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一品。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省治隆兴 (今江西南昌),又称隆兴行省,统江西、福建地。十五年,另置福建行省,寻将江西行省併入福建。不久,又立江西行省于赣州。十六年,还治隆兴。后江西、福建行省几次分合。成宗大德三年(1299),福建地入江浙行省
荆湖等路行中书省
见“湖广等处行中书省”。
行中书省右丞、左丞
官名。元置,见“行中书省”。
行中书省平章
官名。元置,见“行中书省”。
行中书省丞相
官名。元置,见“行中书省”。
参议中书省事
官名。元朝置。简称参议。设于世祖中统元年(1260),秩正四品,为中书省参佐官首领,掌左、右司文牍,总管六部事宜,参预宰相会议军国重事。初设一员,至元二十二年(1285)增至六员。成宗大德元年(1297),定制为四员。官名。元中统元年(公元1260年)置,属中书省。秩正四品,大德
中书省左右丞相
元代中书令下设右丞相、左丞相各一员,正一品,银印。统六官,率百司,中书令缺,则掌中书省事,助天子理万机。见《元史百官一中书令》。明初承元制,设中书省,置左、右相国。吴元年命百官礼仪俱尚左(以左为上),洪武元年改称左、右丞相,均正一品。洪武十三年,遂罢中书省
行中书省
官署名。简称行省。蒙古成吉思汗建国后始置。元世祖中统(1260-1264)、至元(1264-1294)间于各地分立,作为中书省派出机构,设丞相、平章、左右丞、参知政事等官,一般多以中书省官员出任。初凡遇地方征伐之役,以分任军民事,无定制。后渐成为固定地方官署,统掌本省军政事务。
中书省
官署名。三国魏文帝初年分秘书置,为掌管机要、出纳政令章奏的宫廷政治机构,收纳群臣奏书,草拟皇帝诏令,兼领修史、记录起居,权任颇重。以中书监、令为长官,下设通事郎、著作郎等官。西晋沿置,贵重尤甚,初兼领秘书、著作,惠帝以后秘书独立为监,著作亦归之,中书专掌纳
山东诸路行中书省
见“山东行省”。
福建江西等处行中书省
元末官署名。顺帝至正二十六年(1366)八月置。
燕京行中书省
官署名。简称燕京行省。设于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掌管中书财赋刑名,管辖各路宣抚司。设丞相一员,平章政事二员,参知政事一员为行省官,下设左右司郎官、都事、提控令史、左右房省掾等职,择士人充任。仍设断事官,由蒙古人、色目人充任。中统三年前后,并入中书省。
参议中书省事
官名。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置。为中书省参佐官首领。秩正四品,典掌左、右司文牍,总辖六部事务,参预宰相会议军国重事。初设一员,至元二十二年(1285)累增至六员,大德元年(1297)定为四员。官署为参议府,领导左、右司,为中书省的办事机构。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
即“江西行省”。
行中书省
见“行省”。
中书省
①官署名。三国魏黄初初年置。掌收纳群臣章奏,草拟皇帝诏令,兼领修史,权任颇重。以中书监、令为长官,下设通事郎、著作郎等。西晋沿置,初兼领秘书、著作,惠帝以后秘书独立为监,著作亦归秘书,遂专掌纳奏、拟诏、出令。东晋时纳奏、拟诏、出令之职移归散骑省、西省,本省
广西等处行中书省
元政区。至正末改广西两江道宣慰司置,治今南宁市。辖境相当今广西南宁、河池、柳州、桂林、梧州、玉林、百色地区及贵州罗甸、望谟、册亨、贞丰县地。明洪武九年(1376)改置广西布政使司。
十一行中书省
元代从至治后到至正前,境内除中书省直辖地区、宣政院管辖的吐蕃地区外,共设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征东等十一行中书省,简称“十一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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