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代官吏趁朝廷对受灾区或新垦地缓征、免征赋税之机,向业户违法索钱的名目。
清代官吏趁朝廷对受灾区或新垦地缓征、免征赋税之机,向业户违法索钱的名目。
《清史稿·食货志二》:“江苏苏、松等属,每遇蠲缓,书吏等輒向业户索钱,名曰卖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