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建平,男,汉族,中共党员,1964年6月生,临沂费县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现任全国律师协会教育培训专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专业委员会委员,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省法学会行政法学会副会长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