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决策、指挥、协调和队伍管理的职能。主要承担罗山县政治和社会治安的稳定工作,为罗山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履行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