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正杰,皖北煤电集团恒源股份设备租赁公司经理。 2011年至2014年,朱正杰任机械总厂厂长期间,在物资采购、委托维修、废旧物资处理等工作中,严重失职失责,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在与本厂业务往来中提供便利,此外还存在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的问题。朱正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