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7年,置永吉州,州治吉林城。 1747年,改永吉州为吉林厅。 1881年,吉林厅升为吉林直隶厅,次年升为吉林府。 1913年,民国废除“府制”,吉林府改称吉林县。 1929年,吉林县改称永吉县,同时设立吉林市政筹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