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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中书门下平章事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系加官,非实职。
郡门下祭酒
郡散吏名。汉代郡府属吏掾、史中的最尊长者,或称郡掾祭酒,见《汉书鲍宣传》。参见“散吏”。
门下督盗贼
见“门下督”。官名,也简称门下督,汉置,掌侍从护卫。长官外出,侍从保护;长官在官府,巡察守护。《后汉书舆服上》:“公卿以下至县三百石长导从,置门下五吏:贼曹、督盗贼、功曹,皆带剑,三车导;主簿、主记,两车为从。”参看“门下督”条。
门下禁防
官名。三国魏置。八品。
门下督
官名。汉朝郡县所属职吏,主盗贼事,亦称门下督盗贼。东汉末年丞相府、将军府亦置。三国因之。晋朝骠骑以下及大将军不开府者置之,员一人。北朝北魏州府及北齐清都郡亦置。官名,为“门下督盗贼”的省称,汉代官府皆置此官,掌侍从护卫。长官外出,侍从保护;长官在官府,巡察
门下通事舍人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六品上。
门下通事令史
官名。北魏置。掌纳奏文案。见《魏书范绍传》。
门下循行
吏名。东汉、三国、晋朝置,为郡府低级散吏。设员不定,类似门下客。亦称循行。官名,也简称循行,汉置,为门下散职,无定员,无固定职事,类似门下客,地位在门下书佐之下,在小史、门干之上,魏晋沿置。《三国志魏书司马芝传》:“门下循行尝疑门干盗簪,干辞不符,曹执为狱
门下校郎
官名。十六国北凉,以及南北朝、隋、唐前期之高昌国置。高昌国其官掌传达敕命、司察群臣,地位高于侍郎。
门下都督
官名。晋朝置为三品将军秩中二千石者属官。位在功曹下、列曹上。
门下掾
汉朝多泛指州郡府属吏中较亲近者,如功曹、贼曹、主簿等。《后汉书公孙述传》: “州郡有掾,皆自辟除之。常居门下,故以为号”。亦作专称,为郡县长官亲近侍从,掌文书。晋朝郡府亦置。官名,汉置,为州郡属吏,掌录门下众事。下属有门下史、门下书佐。《后汉书公孙述传》:
门下亭长
官名。西晋置。隶太子太傅、少傅。位在门下书佐上。
门下通事守舍人
官名。南朝梁置。太子属官。
门下贼曹
官名。贼曹长官省称。汉朝郡县置,因与长官关系亲近,故冠以“门下”,为门下五吏之一。掌盗贼警卫事。东汉末将军府亦有置者。晋朝成为专称,为诸郡属官。官名,汉置,汉朝自公卿到县皆置,为贼曹长官,门下之职,掌盗贼事,出则带剑导从,与门下督盗贼分掌内外。《后汉书舆服
门下奏事
官名。北魏前期置。古弼于明元帝(409—423) 时曾任此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职员令未载。
门下录事
官名。门下省属官。掌出纳文奏。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 (499)定为从八品上。北齐沿置,设员四人,从八品上。
门下封驳司
官署名。宋太宗淳化四年 (993)置封驳司,隶通进银台司,设同知给事中事二人为长官,凡制敕有所不便皆许封驳,其余常程公事依例施行者不得随意留滞。真宗咸平四年 (1001),令如有封驳事取门下省之印用之,因改封驳司为门下封驳司。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为门下省封驳
门下郎
官名。三国魏置。七品。官名,三国时曹魏置。1、即门郎,属城门校尉,掌守城门。2、为门下诸郎的泛称。参看“门郎”“门下”条。
门下主事令史
官名。南朝宋置。门下省低级官员。
门下坊
官署名。管理东宫供奉诸事,北齐始置,设中庶子、中舍人、通事守舍人、主事守舍人,各四员,领殿内、典膳、药藏、斋帅等局,各有属官。隋朝沿置,兼典经籍,设左庶子二员、内舍人二至四员、录事二员、主书令史四员,统司经、宫门、内直、典膳、药藏、斋帅六局,并有属官。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