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故事汇集网站

僮仆都尉
匈奴官名。属西边日逐王,置于焉耆、危湏、尉黎间,掌诸国赋税。匈奴视诸国为僮仆,故名。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日逐王降汉,使郑吉为西域都护,并护南北两道,僮仆都尉由此罢。官名,汉时匈奴置,掌领西域,征收赋税。《汉书西域传上》:“匈奴西边日逐王置僮仆都尉,使领西
都尉司
官署名。①亦简称都尉。金朝置。直属枢密院。设于哀宗正大(1224—1231)间。原为总领司,后更名。长官为都尉,秩正四品,以曾秉帅权者充任,不受地方帅府行院统辖。天兴元年(1232)设都尉司多达十四个(一说十三个)。每司军兵不下万人,由各路精选。 兵士强壮趫捷, 步卒负担器甲
驼牛都尉
官名。北魏置,掌畜牧骆驼牛驴等。《魏书侯莫陈悦传》:“父婆罗门,为驼牛都尉,故悦长于河西,好田猎,便骑射。”北齐则于有驼牛署下设典驼、特牛、牸牛诸都尉。
仁义都尉
官名。三国吴置。《晋书孝友传》:“(夏方) 吴时拜仁义都尉,累迁五官中郎将。”官名,三国吴置,掌兵武之事,夏方曾任此职,后升为五官中郎将。见《晋书孝友传》。
水衡都尉丞
官名。属水衡都尉,员五人,秩六百石, 助水衡都尉掌上林苑。 东汉时水衡都尉仅立秋䝙刘之日暂置,事讫乃罢之。官名,汉置,共五人,掌佐水衡都尉主上林苑。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参看《水衡都尉》条。
长鉟都尉
官名,秦置汉因之,为特种兵将领。鉟,长刃兵器,是一种剑形刀。见《历代职官简释长鉟都尉》。《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隆虑克侯周灶》:“以卒从起砀,以连敖入汉,以长鉟都尉击项籍,侯。”注:“师古曰:长鉟,长刃兵(器)也,为刀而剑形。《史记》作长铍,铍亦刀耳。鉟音丕
都尉局
官署名。北齐置,隶都水台。管理诸津桥尉。
水衡都尉
官名。西汉武帝元鼎二年(前115)始置,秩二千石。初欲以主盐铁收入,因杨可告缗后上林苑保管财物众多,乃令主上林。凡上林诸机构、库藏,离宫禁苑农田水池禽兽及供宗庙用牲,均归其职掌。元鼎四年悉禁郡国铸钱,专令其属官上林三官铸钱。与少府并为皇帝私府,同掌帝室财政。原
监淮海津都尉
参见“淮海津都尉”。
度支都尉
官名。三国魏置。掌诸军兵田。职与典农都尉相通。七品,秩六百石。隶大司农。西晋省。官名,三国魏置,属大司农,掌兵田(军垦),职与典农都尉类似。七品,六百石。晋省。
牧官都尉
官名。三国魏置,掌管边郡苑马的牧养,六品。下设司马。西晋改置典牧都尉。十六国前秦复置。官名,三国魏置,掌畜牧,类似汉朝诸牧师苑三十六所的苑监和唐朝的牧监。《唐六典太仆寺上牧监》注:“魏置牧官都尉,晋因之。”参看《通典职官诸牧监》。
抚军都尉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曹操置,三国魏沿置。本属校事官,主刺举,监察百官,权力极大,与诸属官员矛盾也很大。齐王曹芳嘉平(249—254)中罢。官名,汉末曹操置,三国魏沿置,掌刺举,监察百官。齐王曹芳嘉平年间罢。
司竹都尉
官名。三国魏置,两晋、北魏沿置。设于郡国有材木处,掌竹园管理,下设监丞。魏、晋六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官名,三国魏置,六品,设于郡国有竹园处,掌竹园管理及竹物供应,属官有监丞。其后,两晋和北魏沿置。见《通典职官
河堤都尉
官名。西汉时领治河,不常置。据《汉书沟洫志》,成帝鸿嘉四年(前17)因勃海等郡河水泛滥,命河堤都尉许商与丞相史孙禁行视,筹划方略。官名。西汉置,掌治河,保护河堤,不常置。瞿蜕园《历代职官简释》:“汉代有河堤使者,与都水使者、河堤都尉、河堤谒者,皆同一职掌而因事
东海都尉
官名。西晋置。《晋书郗鉴传》: “时宁远将军陈留王邃领东海校尉,镇石头。”
左右都尉
官名,为左都尉与右都尉的合称。汉代西域诸国多设此官,为高级武将,掌帅军作战。《汉书西域传卑陸国》:“辅国侯、左右将、左右都尉、左右译长各一人。”
五都尉
官名合称。金哀宗天兴二年(1233)改陈州为金兴军,以粘葛奴申为节度使,下辖建威卫、虎威卫、振武卫、振威卫、果毅卫五都尉,分掌各招抚司所发援兵。
五部都尉
官名合称。①三国蜀后主建兴三年(225)诸葛亮平南中,移南中劲卒青羌万余家于蜀,分为五部,置以统之。参见《华阳国志》卷四《南中志》。②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曹操分入居塞内的南匈奴为五部,各部置帅。西晋武帝太康(280—289)中改帅为都尉(一说三国魏末改),分为左、右
立信都尉
官名。三国吴孙权黄武 (222—229) 初置,为出使之职。《三国志吴立传》裴松之注引《吴书》:“(孙)权遣立信都尉冯熙聘于蜀,吊(刘)备丧也。”官名,三国吴置,为出使之职。《三国志吴书孙权传》:“刘备薨于白帝。”注:“《吴书》曰:权遣立信都尉冯熙聘于蜀,吊备丧也。”
立义都尉
官名。三国吴置。《三国志孙和传》裴松之注引《吴历》:“孙皓即位,诏曰: 故仆射屈晃,志匡社稷,忠谏亡身。封晃子诸为东阳亭侯,弟干、恭为立义都尉。”官名,三国吴置,掌领兵主治安。《三国志吴书孙和传》:“权大怒,族诛正、象,据、晃牵入殿,杖一百。”注:“《吴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