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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在都察院
官署名。明洪熙元年(1425)于都察院前加“行在”字,称行在都察院,而以在南京者称都察院。正统中,去“行在”字,仍以在南京者称南京都察院,遂为定制。
南京都察院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迁都北京后于南京留置。设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佥都御史各一人,不设左职。下设司务、经历、都事、照磨各一人,司狱二人。十三道监察御史,员数少于北京。嘉靖(1522—1566)后常以一人兼数道,名额更少。职掌同北京之都察院,惟皆户部、户科复后
理都察院刑狱
试职名。明朝进士实授官前所任试职之一,半年后实授,多授官监察御史。始于洪武(1368—1398)中,正德(1506—1521)中革。
都察院监
监狱名。唐以后有御史台狱,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仍沿御史台之制于都察院附设监狱,称为都察院监。清代都察院不设监狱。
都察院
官署名。明清全国最高监察机构。掌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明洪武十五年(1382) 改御史台置。设监察御史八人,分为十二道,每道下设御史三至五人。十六年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左、右副都御史各一人,左、右佥都御史各二人。下设经历一人,都事一
理都察院刑狱
试职名。明代进士实授官前所任试职,半年后实授,多授官监察御史。始于洪武中,正德中革。
南京都察院
官署名。明永乐十九年(1421)迁都北京后,于南京留置。洪熙元年(1425),去“南京”二字,复置为都察院。正统六年(1441),再复永乐之制。设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佥都御史各一人;司务、经历、都事、照磨各一人,司狱二人,后革司狱一人,都事一人。十三道监察御史,初设每道
都察院
都察院的词语属性 拼音d ch yun拼音字母du cha yuan拼音首字母dcy 都察院的词语解释都察院[ d ch yun ] 官署名。明代设 置。明太祖将前代御史台改称都察院,以左右都御史为长,下设一百一十个监察御史。巡按州县,考察 官吏。为全国最高的监察、弹劾机构。 都察院的详细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