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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
通政使司知事
官名。明清设置,属通政使司,与经历分掌出纳文移。
通政使司经历
官名。明清设置,属通政使司,与知事分掌出纳文移。
通政使司参议
官名。明清设置,参议通政使司事务。见“通政使司”。
左右通政
官名。明代设置,为通政使的副职,清代改为通政使司副使。参见“通政使司”。
行通政院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由通政院分官四员,前往江南四省整理驿站,又称江南分院。成宗大德七年(1303)罢。
提督誊黄右通政
即“誊黄右通政”。官名。明置,属通政使司。《明史职官二》说:“成化二年(公元1466年)置提督誊黄右通政,不理司事,录武官黄卫所袭替之故,以征选事。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革。”
南京通政使司
官署名。明朝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将通政使司官属移往北京,原在南京的通政使司官署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通政使司。设通政使一人,正三品,右通政司,正四品,右参议一人,正五品,掌收呈诉书状,付刑部审理。
左通政
官名。明清通政使司之副长官。佐主官掌司事。明洪武十年 (1377) 设一人,正四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满、汉各一人。乾隆十三年(1748)改为副使。
通政参议
官名。明置,为通政使司官员,协助长官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等事,分左参议、右参议,各一人,皆正五品。见《明史职官二通政使司》。
左通政
官名。明清通政使司副长官。佐主官掌司事。明洪武十年(1377)设,一人,正四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满、汉各一人。乾隆十三年(1748)改为副使。
提督誊黄右通政
即“誊黄右通政”。
通政
官名。明代通政使司正官。洪武十年(1377)设,左、右各一员,正四品。建文中改通政少卿。永乐时复旧称。佐通政使,受理内外章疏和臣民密封申诉之件。
誊黄右通政
官名。明成化二年(1466)设,一人,正四品。列衔通政使司而不与司事。掌记录武官贴黄、卫所官袭替缘由,以备征选事。万历九年(1581)革。
右通政
官名。明清通政使司副长官。佐主官掌司事。明洪武十年(1377)设,一人。并设誊黄右通政一人。南京通政使司亦设一人,皆正四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二人。乾隆十年(1745)裁一人。十三年俱裁。
南京通政使司
官署名。明永乐十九年(1421)迁都北京后,留南京之通政使司,加“南京”字。置通政使一人,右通政一人,右参议一人,下设经历一人。掌收呈状,付刑部审理。
通政使司
官署名。别称银台。明清管理章奏文书之中央机构。命名通政,系以政比水,“欲其常通”之意。掌内外章疏臣民密封申诉之事,凡在外题本、奏本,在京之奏本,并受而进之。明洪武十年(1377)置。设通政使一人,左、右通政各一人,誊黄右通政一人,左、右参议各一人。所属经历司,设
通政院
官署名。元代置。秩从二品。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由诸站都统领使司改立,掌驿传。十四年,分置大都、上都两院。至大四年(1311)罢,事归兵部。同年复立,只掌蒙古驿站。延祐七年(1320),恢复旧制,仍兼领汉地驿站。
通政寺
官署名。明建文中改通政使司为通政寺,改通政为少卿。成祖朱棣即位,复旧。
通政使
官名。明代通政使司长官。洪武十年(1377)设。正三品。建文中改通政卿。永乐时,仍复旧称。掌受理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清沿置,顺治元年(1644)设满、汉各一人,正三品。九卿之一。掌收各省题本,校阅后送内阁,随本之揭帖则送关系部、科。并稽核程限,对违式之本进行参劾,
通政副使
通政副使的词语属性 拼音tng zhng f sh拼音字母tong zheng fu shi拼音首字母tzfs 通政副使的百科含义 通政副使,官名。清朝通政使司之副长官。佐通政使掌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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