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故事汇集网站
首页
故事
典故
人物
知识
事件
词语
官职
吉日
假日
节日
节气
责任内阁
责任内阁
官署名。清末最高行政机构。宣统三年四月(1911年5月)设。由总理大臣一人、协理大臣二人、以及外务大臣、民政大臣、度支大臣、学务大臣、陆军大臣、海军大臣、司法大臣、农工商大臣、邮传大臣、理藩大臣各一人组成。掌辅弼皇帝,担负责任,秉承宸谟,定政治之方针,保持行政之
责任内阁
清末最高行政机构。宣统三年(1911)为行宪政,清政府撤销内阁和军机处,设立责任内阁。置总理大臣一员、协理大臣二员,以军机大臣任之,并与外务、民政、度支、学务、陆军、海军、司法、农工商、邮传、理藩等十部大臣同为国务大臣。为掌管国家权力的最高行政机关,辅弼皇帝担负
责任内阁
责任内阁的词语属性 拼音z rn ni g拼音字母ze ren nei ge拼音首字母zrng 责任内阁的百科含义 责任内阁制,又称“议会内阁制”。是指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18世纪初始于英国,由枢密院的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内阁制与议会制相适应。实行内阁制的国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