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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院
蒙古翰林院
元代中央官署名。负责以蒙古新字即八思巴字译写其他民族文字,兼掌颁降玺书。秩从二品(后曾升正二品、从一品)。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忽必烈诏令颁行蒙古新字,并规定以该种文字译写一切文字。至元八年,立新字学士于国史院。至元十二年,立蒙古翰林院,设承旨、直学士、待制
翰林院兼平驳诸司文章事
明朝翰林院与詹事府左春坊官员考驳诸司奏本、启本行文时的加衔。洪武十四年(1381)令翰林院编修、检讨、典籍同左春坊左司直郎、正字、赞读考驳诸司奏、启,平允则署其衔曰:“翰林院兼平驳诸司文章事某官某”,列名书之。
翰林院掌院学士
官名。清朝翰林院长官。总领侍读学士以下翰林官,掌国史笔翰,备左右顾问。顺治元年(1644)设。汉一人,正三品,兼礼部侍郎衔。十五年,定为满、汉各一人。雍正八年(1370)升从二品。乾隆五十八年(1793),停止兼礼部侍郎。例由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简。官名。清朝设此官,为翰
东翰林院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置翰林学士后,又置此于金銮殿之西,随皇帝所在,选取便稳者,大抵召入一、二人至五、六人不等,亦有以鸿儒硕学、经术优长、访问质疑为皇帝所礼者。
翰林院
官署名。①宫廷供奉机构。唐朝制度,初于皇帝宫殿所在,各设待诏之所,安置文学、经术、卜、医、僧道、书画、奕棋人才,各别院以廪之,陪侍皇帝游宴娱乐,统称翰林院,并非正式官署; 玄宗以文学之士为翰林待诏、翰林供奉,后又改名翰林学士,专掌内命,别建学士院以居之,翰林
蒙古翰林院承旨
官名。元朝置,为蒙古翰林院长官。建院时置一员,后屡增至七员。秩从一品。下置学士二员,正二品; 侍读学士二员,从二品; 侍讲学士二员,从二品; 直学士二员,从三品; 侍制四品,正五品; 修撰二员,从六品。
蒙古翰林院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秩从二品,专掌蒙古文字诏敕文书及译写一切文字。成宗大德五年(1301),升正二品。仁宗皇庆元年(1308),又升为从一品。置承旨、学士等职。下辖蒙古国子监、蒙古国子学等机构。官署名。元至元八年(公元1371年),于翰林兼国史院置蒙古字学士
翰林院典簿
清代于翰林院设典簿厅,掌章奏、文移及吏员、差役的管理事务,并保管图书。主官为典簿,满汉各一人,下设孔目满、汉各一人,笔帖式若干人。
翰林院孔目
官名。见“孔目”。
翰林院典籍
官名。明制于翰林院中设典籍二人,从八品,掌本院章奏、文移之事,并管理本院图书;有侍书二人,正九品,协助典籍办理事务。
总知翰林院事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非常置,总领翰林院之事。
翰林院勾当官
官名。宋置,见“翰林院”。
翰林院五经博士
官名,明置,为翰林院官员。各掌专经讲义。《明史职官二翰林院》:“五经博士,初置五人,各掌专经讲义,继以优给圣贤先儒后裔世袭,不治院事。”官名。明代于翰林院设世袭五经博士,各掌专经讲解,秩正八品,员额自孔子至朱熹子孙各若干人。清沿置,实际只是奉祀其先人,无职
翰林院勾当
官名。宋代翰林院设此官,以内侍押班、都知充,总管天文、书艺、图画、医官四局。见《宋史职官六内侍省》。
翰林院庶吉士
庶吉士介于官与非官之间,等于候补翰林官。每届从新进士中挑选文章、书法都好的进翰林院学习,以侍读、侍讲为教习(教师),以督其课业。三年期满再经考试(散馆考试),入选者,按等第分别授职。原二甲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原一甲三人,不经庶吉士学习阶段已授修撰、编修,但得
南京翰林院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将翰林院官属移往北京,原在南京的翰林院官署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翰林院。设学士一人,正五品,不常置,孔目一人,未入流,实无所职掌。
翰林院孔目考试
清代选拔翰林院孔目的考试。凡贡监生员,均得应试,惟不常举行。
翰林院掌院学士
官名。清代翰林院长官。总领侍读学士以下翰林官,掌国史笔翰,备左右顾问。顺治元年(1644)设。汉一人,正三品,兼礼部侍郎衔。十五年,定为满、汉各一人。雍正八年(1730)升从二品。乾隆五十八年(1793),停止兼礼部侍郎。例由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简。
南京翰林院
官署名。明迁都北京后,于南京留置。定制设学士一人,不常置,以翰林院及詹事府坊局官署职。常置仅孔目一人,掌管文书出入之事。
蒙古翰林院
官署名。设于元至元十二年(1275),秩从二品,专掌蒙古文字诏敕文书及译写一切文字。大德五年(1301),升正二品。皇庆元年(1312),又升为从一品。置承旨、学士等职,下辖蒙古国子监、蒙古国子学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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