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故事汇集网站

都给事中
官名。明清六科之主官。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六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正七品。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六人,每科满、汉各一人。掌发科抄,分稽庶政,注销各衙门
同知给事中事
官名。宋太宗淳化四年(993) 置,员二人,以两制以上充任,凡制敕有所不便,许准故事封驳。不久即罢。
户科右给事中
官名。参见“户科左给事中”。
驾部给事中
官名。北魏置,为派驻尚书省驾部曹监察政务、兼理曹事的内廷官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三品上。
主客给事中
官名。北魏置,为派驻尚书省主客曹监察政务、兼理曹事的内廷官员。位在主客给事上。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三品上。
殿中曹给事中
官名。北魏置。为内廷派驻殿中曹监察政务的官员,亦佐理曹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三品上,后罢。
给事中宫侍郎
官名,东汉置,掌侍从,与侍中共平省尚书奏事。《后汉书百官志四中宫黄门冗从仆射》注说:“给事中宫侍郎六人,比尚书郎,宦者为之。”其后,魏晋南北朝置为侍中省或门下省次官,与侍中共掌门下众事。
南京礼科给事中
官名。明永乐(1403—1424)时迁都北京,于南京官置,一人,从七品,仍掌司言责,纠劾百官,稽察南京礼部之事。
南京户科给事中
官名。明永乐(1403—1424)时迁都北京,于南京官置,二人,从七品,仍掌司言责,纠劾百官,稽察南京户部,并以一人管理后湖黄册库。
南京工科给事中
官名。明成祖永乐(1403—1424)时,迁都北京,于南京官置,一人,从七品,仍掌司言责,纠劾百官,稽察南京工科之事。
六科左右给事中
官名。明置,为六科给事中的副长官。秩从六品,每科左右给事中各一人。清初废。参见“六科”。
兵科都给事中
官名。明清兵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 (1391) 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 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 (1665) 裁。
兵科左给事中
官名。明清兵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 (1391) 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中 (1403—1424) 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 (1661) 设左、右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 (1665) 裁。
兵科右给事中
官名。参见“兵科左给事中”。
兵科给事中
官名。明清兵科之属官。明洪武六年(1373) 设,二人,秩正七品,推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定设十人,秩正九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从七品。万历 (1573—1619) 中裁三人。又,南京兵科亦设一人。分掌监视武臣贴黄诰敕及兵部引选之请旨、武官领文凭之画字等事。清顺治 (1644—
起居注给事中
官名。为给事中兼修起居注的简称,秩正四品,掌纪录奏闻之事。元初采纳中书省臣建议,以翰林待制兼起居注。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始置左右补阙 ,如古代的左右史。十五年(公元1278年)改升为给事中兼修起居注。后定制给事中兼修起居注二人,左右侍仪奉御同修起居注各一人。
左给事中
官名。明清*六科之副长官。与右给事中共同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十二人,每科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中升秩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二十四人,每科左、右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1665),左、右给事中俱裁。
都给事中
官名。明清六科之主官。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六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一人,秩正八品。建文中改为正七品。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六人,每科满、汉各一人。掌发科抄,分稽庶政,注销各衙门文卷及给发敕
殿中曹给事中
又称殿中给事。官名。北魏道武帝时置,于内廷典殿中尚书所属殿中曹之奏事,故宠任者,尚可参预机密。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改制后,各尚书曹之给事中逐渐废省。
主客给事中
官名。北魏置。为派驻尚书省主客曹监察政务、兼理曹事的内廷官员。位在主客给事上。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三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