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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部
工部税关
清代工部所属的税收机关。清制,户部的税关称为常关。凡征收竹木船钞的税由工部负责,简称为工关。其中营缮清吏司征收木税与苇税,木税关有直隶通永道六口、多伦诺尔厅大河口、山东临清、山西杀虎口、交城县武元城、湖南辰关、四川夔州府渝关等七处;苇税关只有盛京牛庄一处。
工部司
官署名。隋始置,为工部的头司。司的主官,隋初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制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工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佐助工部尚书、侍郎,掌城池土木的工役程式。若京都有营缮之事,则由少府监与将作监任其事
判工部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工部长官,员一人,以两制以上官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工部复以尚书为长官。
南京工部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迁都北京后,于南京留置,设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其属,司务厅,司务一人。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营缮、都水二司各员外郎一人,后革都水司员外郎,营缮司主事三人,屯田司一人,虞衡、都水二司各二人。所辖,营缮所,龙江
检校工部尚书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工部冬官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工部的主官,全称为殿前工部冬官,设正、又正、副、又副四人。参见“朝内六部”。
工部司
官署名。隋、唐、五代为尚书省工部头司。掌城池土木工役程式。长官有工部郎中一员,工部员外郎一人为副,另有工部主事等。隋大业三年(607)改起部司,唐初复旧。龙朔二年(662)改司平司,咸亨元年(670)复旧。光宅元年(684)改冬官司,神龙元年(705)复旧。
工部
①官署名。始置于西魏恭帝三年(556)。北周沿置,属冬官府,置中大夫二人为长官,掌百工之籍,而理其禁令。隋置为尚书省六部之一,置尚书一人为长官,大业三年(607)增置侍郎一人,下辖工部、屯田、虞部、水部四司,掌土木水利工程及屯田、官府手工业之政令。唐沿置。高宗时曾改
钦定工部则例
书名。清福长安等奉敕编。乾隆五十八年(1793)始纂,嘉庆三年(1798)告成。光绪年间又经续纂。该书对工部所属营缮司、虞衡司、都水司、屯田司、制造库掌管的各项工程、军需、工匠、屯田、水利、交通各种事务均有详明而具体的规定,对研究清代工程建筑规制有一定参考价值。有嘉庆
南京工部
官署名。明永乐十九年(1421)迁都北京后,于南京留置。洪熙元年(1425),去“南京”二字,复置为工部。正统六年(1441),再复永乐之制。设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务厅司务一人。下设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营缮、都水二司各员外郎一人,后革都水司员外郎
工部工程做法则例
或称《工程做法》。清官式建筑通行的标准设计规范。雍正十二年(1734)刊行。七十四卷。分为各种房屋营造范例和应用工料估算限额两部分。既是工匠营造房屋的标准,又是主管部门验收工程、核定经费的明文依据。是官方颁布的较为全面的建筑工程类书。
工部厂库须知
书名。明何士晋撰。十二卷。是书述明代工部职掌、条例及所属厂库诸项规则。书成于万历四十三年(1615)。收入《玄览堂丛书》续集。
工部续增则例
书名。清德成等纂,九十五卷;清宝善、保亮等续纂,一百三十六卷。系清代工部处理政务的补充法规。乾隆二十一年(1756)始纂,二十四年完成;嘉庆二十年(1815)续纂,二十二年完成。该书对营缮司、虞衡司、都水司、制造库、料估所等工部所属机构的职掌均有补充规定,对研究清代工程
工部中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建六官,冬官司空府大司空卿下置二人,均正五命,为工部司长官,承司空之事,掌百工之籍,申明其禁令。下设工部上士、工部中士、工部旅下士以佐其职。北周沿之。建德二年(573)省,旋复置。隋开皇元年(581)罢。
工部员外郎
官名。(1)工部所属头司次官。隋开皇六年(586)置,掌城池土木工程之事。大业三年(607),改名起部承务郎。唐武德三年(620)复旧名,置一人,从六品上。自高宗后,名称随机构变动而更动不常,至肃宗至德二载(757)复旧名,成为定制。五代沿置。(2)工部佐贰官。辽南面官有此职。宋初
工部四科
官署名。明洪武八年(1375),因工部事务繁剧,增置四科,科设尚书、侍郎、郎中各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五人,照磨二人。十三年罢。
工部榷关
官署名。简称工关,又称工部分司。清代工部所属之税关。顺治初仿明工部抽分之制设。分置于水陆要冲或商品集散之地。关前立木榜,刊刻税则。掌征通关竹木税,并兼领征盐茶及商货税课,由工部营缮、都水二司稽核。雍正十年(1732)所掌已达十四处,即盛京木税,吉林木税,伊犁木税
工部侍郎
官名。隋初为工部头司长官,员二人,正六品上,开皇三年(583)升从五品,相当于后来的郎中。大业三年(607)协掌部务,为工部次官。唐初沿置,武德七年(624)罢。贞观二年(628)复置,设一人,正四品下。唐中叶以后,尚书渐成虚衔,侍郎成为实际长官,主持部务。高宗后随机构名称变
工部郎中
官名。(1)工部所属头司工部司长官。隋文帝始置工部侍郎,大业三年(607)改为起部郎。唐武德三年(620)改为此名。设员一人,从五品上,掌城池土木工程建筑之政令。后随机构变更而改名。神龙元年(705)再复旧名,成为定制。五代沿置。辽代亦有此官,职掌不详。(2)工部佐贰官。宋初
工部尚书
官名。始置于隋文帝时。为尚书省工部长官,掌百工、屯田、山泽之政令,员一人,正三品。唐沿置。中叶后渐成虚衔,部务由侍郎主持。又因工部居六部之末,故诸部尚书多由此起迁。高宗后因工部更名而变动不常,至神龙元年(705)始成定制。辽南面官亦置。宋初虽承唐制,但已无职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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