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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议
表奏议司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大理寺置,掌拘催详断案八房断议狱案,兼管旬月申奏。
李忠节公奏议
书名。清李秉衡撰。十六卷。李氏为晚清封疆大吏,在山东多年。是书所记奏议大部分系山东巡抚任内所上,论及德国、日本入侵文字不少。
许乃济奏议
原名《许太常奏议》。书名。清许乃济撰。无卷数。是书录其道光时所作奏议十三篇。许乃济是禁烟的反对派,所作《鸦片烟例禁愈禁流弊愈大应亟请变通办理折》,在当时影响很大。被收为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的第一篇。是书中所反映的道光间吏治腐败的情况,亦颇有参考价值。有中
皇朝道咸同光奏议
书名。清末王延熙、王树敏辑。六十四卷。作者仿《经世文编》例,辑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四朝名臣有关时政之奏议而成。分治法、变法、时务、洋务、吏政、户政、礼政、兵政、刑政、工政十类,又隶六十余子目。采录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张之洞、丁宝桢、薛福成等人的奏疏较
滇黔奏议
书名。清刘嶽昭撰。十卷。刘氏于同光年间在贵州、云南为官多年。是书不少文字涉及二省吏治、民生、工矿、购械事,故可资研究中国近代史参考。光绪年间刊行。
卞制军奏议
书名。清卞宝第撰。十二卷。是书涉及作者历任各地时吏治民情及中外交涉事甚多。光绪二十年(1894)刊行。
维新奏议
书名。二十卷,不著辑者。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上海书局石印。内容与毛佩之辑《变法自强奏议汇编》几近相同,仅在后三卷内删去前书所录之二十五种奏折及书札。
历代名臣奏议
书名。明永乐十四年(1416)杨士奇等奉敕编辑。凡三百五十卷。所录自商周至宋元,分“君德”、“孝亲”、“郊庙”等六十四门,于历代典制沿革、政事得失,可见其大概。
同治中兴京外奏议约编
书名。清末陈弢辑。八卷。辑录同治朝邸抄中有关政治、经济、学术、兵政、刑政等奏疏而成。惟诸折不载年月。可补同治朝实录、外交史料之缺。有光绪刻本。
刘文庄公奏议
书名。清刘秉璋撰。八卷。所收奏议起同治四年(1865),止光绪二十年(1894)。其中涉及洋务事甚多,尤以浙赣川之矿务、机器、炮台等文字史料价值较大。
伊犁将军马广奏议
书名。又称《马广奏议》。清伊犁将军、汉军正黄旗人马亮与伊犁副都统、蒙古正蓝旗人广福会衔之奏议。起自光绪二十八年(1902)八月,讫于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按年分为五卷。抄本。初叙新疆建省后将军所辖伊犁地方之营务、边防、兵屯、牧政、粮饷、学政及对俄交涉等事务,反映伊
天聪朝臣工奏议
书名。近人罗振玉编。上中下三卷,九十七篇。1924年成书。记载后金天聪六年(1632)正月至九年三月间诸臣的奏疏,内容除有关大政奏策外,还程度不同地反映了后金社会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等各方面情况,是研究清入关前历史的重要资料。有《史料丛刊初编》本、台湾影印本
变法自强奏议汇编
书名。清毛佩之辑。二十卷。辑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戊戌政变之后。共采自光绪二十一年迄二十四年间变法自强奏议一百九十余篇,但康有为、梁启超等人之奏议未收。有光绪二十七年上海书局石印本。
表奏议司
官署名。北宋元丰改制后,大理寺置,掌拘催详断案八房断议狱案,兼管旬月申奏。
四家奏议合钞
书名。清汪瑔编辑。八卷,卷首一卷。为林则徐、骆秉章、胡林翼、曾国藩四人奏稿选编合刊本。卷首分列四人本传。其中《林文忠公政书》二卷,收林氏在各地任职时有关河工、赈灾、民政、盐务、漕运、禁烟等奏稿三十二篇;《骆文忠公奏议》二卷三十篇;《胡文忠公遗集》二卷四十八篇
水流云在馆奏议
书名。清宋晋撰。二卷。宋晋,道光进士,累官至户部侍郎。是书涉及洋务事不少,也有关于太平军记事。光绪十三年(1887)刊行。
潘文勤公奏议
书名。清潘祖荫撰。所辑奏议,对研究晚清时政、法律词讼等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新疆龙堆奏议
书名。清满洲镶黄旗人萨迎阿任伊犁将军时的部分奏稿。四卷。抄本。内容涉及道光末年新疆的政治、经济,及沙俄侵略西北边疆等情况。
王侍郎奏议
书名。清王茂荫著。十一卷。其门人易佩绅于光绪十一年(1885)刻卷一至卷十于四川,嗣于光绪十三年又补刻卷十一于苏州。所收为咸丰元年(1851)至同治元年(1862)任御史迄侍郎期间奏议。书中有多篇论及货币问题。认为行钞“不能无弊”,只可作“权宜”之计,发行钞币以一千万两为限
杭阿坦都统奏议
书名。清奎斌撰,杭阿坦为其姓氏。十二卷。是书系奎斌光绪年间历任山西、湖北巡抚和察哈尔、热河都统时所上奏稿,大都涉及当时的吏治民生及办洋务事。光绪二十八年(1902)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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