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噶厦
西藏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之官员议事的地方。参看“噶布伦”条。
噶厦
官署名。藏语音译。即西藏原地方政府。清乾隆十六年(1751)定制,设噶伦(噶布伦、噶布隆)四人,受驻藏大臣及达赖喇嘛管辖,办理一切行政事务。噶厦所属机构有译仓(相当于秘书处)、仔康(相当于审计处)及各个勒空(局)。民国及解放初期继续存在。1959年3月解散。
噶厦
噶厦的词语属性 拼音g xi拼音字母ga xia拼音首字母gx 噶厦的词语解释噶厦[ g xi ] 藏语音译词。发布命令的机关,即原西藏地方政府。清乾 隆十六年(1751),清政府废原封郡王,命由噶伦四人(三俗一僧)主持噶厦,秉承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的 意志,共同管理西藏地方行政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