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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知
同知汉儿行宫都部署事
官名。辽置,见“汉儿行宫都部署院”。
京卫指挥同知
武官名。明置, 见“京卫”。
同知大都护事
官名。元置,见“都护府(2)”。
宣慰使司同知
官名。元朝地方行政机构宣慰使司之职官。每司设一人,位宣慰使之下。协宣慰使掌司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系土官官署宣慰使司之职官。湖广、四川、云南等省设有。正四品。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详“土官”。
同知通政院事
官名。元置,为通政院的副长官,见“通政院”。
同知太医院事
官名。元置,秩正三品,员额二人,为太医院的副长官。
同知谏院
官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置,为谏院次官。元丰改制罢。
同知詹事院事
官名。明初置为太子官属,以勋旧大臣领职。洪武二十二年(1389)置詹事院,遂罢。
同知閤门事
官名。宋朝閤门使、副使阙,则置知閤门事、同知閤门事。南宋高宗绍兴五年(1135),令左武大夫以上称知閤门事,官未及右武大夫者即称同知閤门事。官名。为閤门司的副长官。见“知閤门事”。
同知银台司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两制以上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参见“银台司”。
同知给事中事
官名。宋太宗淳化四年(993) 置,员二人,以两制以上充任,凡制敕有所不便,许准故事封驳。不久即罢。
同知南院枢密使事
官名。辽朝南面官,南枢密院官员,在南院枢密副使下。官名。辽置,为南枢密院副贰长官,与南院枢密使等长官共掌文铨、部族、丁赋之政,凡契丹人民皆归其管。北衙不理民,南衙不主兵。见《辽史百官志一北面朝官契丹南枢密院》。
同知南院宣徽事
官名。辽朝北面官,宣徽南院官员。在南院宣徽副使下。官名。辽代宣徽南院设此官,为该院副贰长官,协助南院宣徽使共掌南院御前祗应之事。见《辽史百官志一宣徽南院》。
同知宣徽院事
官名。辽、金、元宣徽院佐官。辽诸宣徽院皆设,低于宣徽副使。金在左、右宣徽使之下,秩正四品。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置二员,元成宗大德二年(1298)增二员。后定制二员,正二品,为本院副长官,仅低于院使。历朝职掌有所不同,参见“宣徽院”。官名。金置,为宣徽院副长官,
同知审官西院
官名。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置,为审官西院副长官。元丰(1078—1085)改制废。
同知审官东院
官名。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改同知审官院置,元丰(1078—1085)改制废。
同知经筵
官名。明英宗正统元年(1436)始置。以开设经筵讲席,定经筵仪注,命内阁大学士二人同知经筵事,翰林院、春坊经局及国子监祭酒等官进讲经史。
同知审官院
官名。宋太宗淳化四年(993) 置,员二人,同为审官院长官,掌京朝官磨勘之事。神宗熙宁三年(1070),改同知审官东院。
同知京朝官考课
官名。宋太宗雍熙二年(985)置,淳化四年(993) 罢。
同知国用事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置,以参知政事兼任,为国用司副长官,五年罢。宁宗嘉泰四年(1204)复置,仍以参知政事兼,员二人。参见“国用司”。官名。宋置,为国用司的副长官,见“国用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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