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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中比汴洛铁路借款合同暨行车合同清光绪二十九年九月二十四
日(1903.11.12)订于上海。为筑开封至洛阳铁路,清政府向比利时铁路合股公司借款一百万英镑,九扣实付,年息五厘,二十年还清,以该路进款和国家财政收入作保,并聘比人为总工程师,由该公司代购材料。
中英丹会订电报齐价摊分详细合同
英国大东电报公司和丹麦大北电报公司挟制清电报总局订立的电信事务合同。光绪十三年六月二十一日(1887.8.10),由清方代表盛宣怀与英、丹方代表直德、恒宁生签署。地点不详,或说上海。系对前订《中英丹会订电报根本合同》的具体扩充。二十款,除包括前合同的基本内容外,具体
英德续借款合同
原名《西历一千八百九十八年大清政府四厘金债合同》,俗称“续借英德洋款”。清光绪二十四年二月九日(1898.3.1)清政府为举借外债以偿付第三期对日赔款在北京与汇丰银行、德华银行签订。共十七款。内容有:中国再次向英、德借款一千六百万英镑,八三扣,年息四厘五,以海关收入
四厘借款合同
即“俄法借款”。
合同凭由司
官署名。宋代置,属入内内侍省。掌宫廷索取物品时,开列物名数目,给以合同凭由,交有关物库发给。凡宫廷特殊赐予,亦开列同样凭由,交有关机构如数发给。设监官二人,以入内内侍充任。
合同印记钱
见“钞旁定帖钱”。
承办铁路合同
中国委托英国公司代筑铁路的合同范本。清光绪二十四年八月(1898.9)订于北京。规定由英国公司出资代筑铁路,中国铁路局于全路通车之日,或十年以内,加价一成半接收铁路。
南票矿务合同
又称合办朝阳三票煤矿合同。清光绪二十四年八月二十五日(1898.10.10)督办津榆铁路大臣胡燏棻与汇丰银行代表在北京签订。凡十六款。内容有朝阳县南票之上、中、下三票煤矿,由督办大臣与华英公司合股开办,股金一百万两,各筹其半;三票附近或女儿河至南票及南票至锦州铁路一带
中俄东清铁路煤矿合同
清光绪三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1907.8.30)订于哈尔滨。俄营东清铁路公司取得在吉林、黑龙江两省铁路沿线三十华里内开采煤矿的特权。
邮传部借款合同
见“中日正金银行一千万日元借款合同”。
关内外铁路借款合同
清光绪二十四年八月二十五日(1898.10.10)关内外铁路督办胡燏棻与英国中英公司在北京签订。共二十款。主要内容:(1)借款二百三十万英镑,年息五厘,九扣实付,四十五年还清;以北京至山海关铁路财产和进款担保;(2)允公司建奉天(今沈阳)至新民厅(今新民)铁路,建至营口支线及至南
移交开平矿务局合同及副约
英国胁迫中国方面订立的关于移交开平矿务局的契据。清光绪二十七年正月一日(1901.2.19),由督办直隶全省及热河矿务大臣张翼、代理开平矿务局总办英籍德国人德璀琳与英方代表胡华签于天津。正约四款,副约十四款。重申前订《出卖开平矿务局合同》的有关原则,并增添一些具体规
芦汉铁路借款续增合同
清光绪二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1897.7.27)中国督办铁路大臣盛宣怀与比利时合股公司代表在上海签订。凡六款。主要内容:批准草合同;比公司允代铁路总公司估勘、测量芦汉全路工程,绘制桥梁、屯栈、车站、机厂工程图式及应用材料货色;龙头、车辆、横板、钢轨等亦代为考订式样,呈
沪宁铁路借款合同
见“中英沪宁铁路借款合同”。
沪宁铁路草合同
清光绪二十四年闰三月二十三日(1898.5.13)铁路总公司督办大臣盛宣怀与英国怡和洋行代表在上海签订。凡二十五条。主要内容:中国借款三百万镑,由英国公司建造沪宁铁路,年息四厘,五十年为期;以浙宁、沪宁铁路已购或拟购土地和产业及该路进款担保;设总管理处,专司建造行车事
柳太铁路借款合同
清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日(1898.5.21)订于北京。凡十六款。主要内容:山西商务局向俄国华俄银行借款六百八十万两银修筑山西柳林至太原铁路,年息六厘,通车后三十年还清,铁路盈利以三成划归银行,借款还清后停取。路线勘定和施工方案均由银行代为酌核,所用料物若须进口则必由
中英沪宁铁路借款合同
清光绪二十九年闰五月十五日(1903.7.9)订于上海。清政府向英国银公司借款三百二十五万英镑筑沪宁铁路,九折实付,年息五厘,五十年为期,以铁路产业作抵;由银公司代为建造沪宁全路及行驶火车,订约后十二个月不兴工,则此约作废;中国若未满二十五年之前取赎,则加息二厘半。
中英广九铁路借款合同
清光绪三十三年正月二十三日(1907.3.7)订于北京。为筑广州至九龙边界铁路,清政府向英国中英公司借款一百五十万英镑,九四折实付,年息五厘,三十年为期,以铁路作抵。
中日大冶矿山借款合同
又称《大冶购运矿石预借矿价正合同》。清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1904.1.15)由盛宣怀与日本驻沪总领事小田切万寿之助订于上海。共十款。主要内容:湖北大冶矿局向日本兴业银行借款三百万日元,三十年为期,年息六厘,以大冶矿山及矿局财产作保,用向日本八幡制铁所按年出
中日本溪湖煤矿合同
清宣统二年四月十四日(1910.5.22)奉天交涉司使韩国钧与日本总领事小池张造、日商大仓喜八郎订于奉天(今沈阳)。共十五款。中国政府将大仓非法经营之本溪湖煤矿收回改为中日商人合办,大仓原产业充作股本加入本溪湖煤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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