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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户部
官署名。明朝南京六部之一。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原留南京之户部遂加“南京”二字。洪熙元年(1425)复以南京为京师,去“南京”二字,只称户部。正统六年(1441)再定以北京为京师,留南京之户部仍加“南京”二字,遂为定制。设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务一人,照磨一人
南京太医院
官署名。明朝南京官署之一。永乐十八年(1420)永乐迁都后始置。洪熙元年(1425)复以南京为京师,遂去“南京”二字。正统六年(1441)再定以北京为京师,原留南京之太医院仍加“南京”二字,遂为定制。设官院判一人,吏目一人。所属惠民药局、生药库,各大使一人。品秩职掌均与北京
南京太常寺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将太常寺官属移往北京,原在南京的太常寺官署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太常寺。设卿一人,少卿一人,典簿一人,博士一人,协律郎二人,赞礼郎七人,司乐二人,孝陵等祠祭署合奉祀八人、祀丞七人,品秩俱与北京同。但除各祠祭署掌以时祭
南京卫
明朝于南京设四十九卫,负责南京防务。其中三十二卫分隶南京五军都督府,十七卫为亲军卫。俱听南京中军都督府节制,领所共一百一十八。各卫设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等,与北京卫同。但永乐十八年(1420)后,南京诸卫多调防北京,故南京实有兵力不多。
南京太仆寺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六年(1373)置太仆寺于滁州(今安徽滁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成祖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遂改北京行太仆寺为太仆寺,而以在滁州者加“南京”字,称南京太仆寺。设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寺丞二人,正六品,主簿一人,从七品。隆庆(1567
南京五军都督府
官署名。明朝南京军政衙门之一。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以原南京行在五军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留南京之五府,加“南京”二字。洪熙元年(1425)复以南京为京师,遂去“南京”二字。正统六年(1441)再定以北京为京师,原留南京之五府,仍加“南京”二字,递成定制。设官品秩
南京大理寺
官署名。明朝南京官署。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始置。洪熙元年(1425)复以南京为京师,遂去“南京”二字。正统六年(1441)再定以北京为京师,南京之大理寺复加“南京”二字,遂为定制。设大理寺卿一人,右寺丞一人,司务一人,左、右寺正各一人,左、右评事各三人,隆庆三年
南京工部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迁都北京后,于南京留置,设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其属,司务厅,司务一人。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营缮、都水二司各员外郎一人,后革都水司员外郎,营缮司主事三人,屯田司一人,虞衡、都水二司各二人。所辖,营缮所,龙江
南京工科给事中
官名。明成祖永乐(1403—1424)时,迁都北京,于南京官置,一人,从七品,仍掌司言责,纠劾百官,稽察南京工科之事。
南京工科
官署名。明朝南京六科之一。给事中一人从七品。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始置,洪熙元年(1425)复以南京为京师,遂去“南京”二字。正统六年(1441)再定以北京为京师,南京之工科复冠以“南京”二字,遂为定制。
南京三司使司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设于南京,掌南京道财政、赋税、度支盐铁等事。与上京盐铁使司、东京户部使司、中京度支使司,西京计司合称五京计司。置使、副使、判官等职。官署名。辽置,主官为南京三司使、三司副使,属南面京官,重熙中以刘伸为三司副使。参见“三司使”。
判南京留司御史台事
官名。北宋仁宗庆历五年(1045),于陪都应天府(今河南商丘)置南京留司御史台。后置判台事,以三品以上官充任。不及三品者,为权判或管勾。
南京府秘书长
官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为南京府秘书厅的主官。见“南京府知事”。
南京府知事
官名。南京在清代是两江总督驻地,置江宁府,民国初废府存县,因南京是中央临时政府所在地,居于首都的地位,仍存府制,但改称江宁府为南京府。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三月公布《南京府官制》二十一条,规定南京府的辖区只限于原来的江宁和上元两县(临时政府迁北京后合并为江宁
南京提控规运柴炭场使
官名。金置,秩从八品,掌南京柴炭规运积储之事。佐官有副使,秩正九品。
南京草场监支纳官
官名。金置,秩正八品,掌监草场出纳之事。
南京诸仓监支纳官
官名。金置,秩正八品,掌监诸仓出纳之事。
南京大理寺
官署名。明迁都北京后于南京留置。设卿一人,右寺丞一人,司务一人,左、右寺正各一人,左、右评事各三人。隆庆三年(1569),革左、右评事各一人。品秩悉与北京同。无实际职掌。
南京留守
官署名。(1)辽代置,为南京道(治今北京市)军政长官,权任极重。(2)北宋置,为南京(今河南商丘南)留监司长官,以知应天府兼任。掌宫钥及京城守卫、弹压、修葺之事,畿内钱谷、兵民之事皆总之。
南京吏部
官署名。明永乐十九年(1421)迁都北京,吏部随迁。洪熙元年(1425)于南京复置,不加“南京”二字。正统六年(1441)再复永乐迁都之制,始称南京吏部。设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下设文选、考功、验封、稽勋四清吏司。例行之事均由诸司咨请吏部处分,惟考功司掌南京官考察,吏部不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