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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深夜医院的诡异事件
故事开始时,一个年轻的医生被派往一家位于偏远地区的老旧医院工作。这家医院被当地人称为“鬼屋医院”,据说有许多诡异的事件曾在那里发生过。当医生抵达医院时,他立即感到了一种阴森的氛围。医院的大厅昏暗而冷清。整个建筑物都弥漫着一股令人毛骨悚然的气息。医生试图保持
太医院左院判
官名。清朝太医院之副长官。详“太医院院判”。
太医院右院判
官名。清朝太医院之副长官。详“太医院院判”。
太医院九科
清朝太医院所属之医疗机构。即大方脉、小方脉、伤寒、妇人、疮疡、针灸、眼、咽喉、正骨等科。初为十一科,后痘疹科归小方脉、口齿科归咽喉科。各科分别治疗各种疾病。院属御医、吏目、医士等医官,均须各精一科。光绪(1875—1908)间,合并为大方脉、小方脉、外科、眼科和口齿
太医院
官署名。掌管宫廷医疗事务之机构。金朝始置,为宣徽院所属机构,掌医药。设提点、使、副使、判官分掌院事。下设正奉上太医、副奉上太医、长行太医、十科额五十人。别设御药院,掌进御汤药。元朝沿置,始为独立机构。且并御药院为下属机构,增制奉御药之职。世祖中统元年(1260
中央医院
卫生署所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掌理疾病之治疗预防以及医务人员的实地训练等事项。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十月三十日内政部修正公布的《中央医院章程》规定,本院置内、外、妇产、小儿、眼、耳鼻咽喉、皮肤花柳、泌尿、脑病、检验十科,护士、门诊、保健、事务四部,以
管理太医院事大臣
官名。清乾隆五十八年特简满大臣一人管理太医院事,地位在院使之上。
同知太医院事
官名。元置,秩正三品,员额二人,为太医院的副长官。
太医院管勾
伎术官名。金置,属太医院。秩从九品,随科至十人设一员,以伎术精良者充任。如不足十人,并须至十人时始置。
太医院判官
官名。为太医院内部首领官。金制从八品,员额一人,掌诸医药,总判院事。为正五品,员额二人。
同佥太医院事
官名。元置,秩正四品,员额二人,为太医院的佐官。
佥太医院事
官名。元置,秩从三品,员额二人,为太医院的佐官。
太医院副使
官名。金置,为太医院的佐官,秩从六品。
太医院使
官名。金元明清均为太医院的副长官,秩从五品,员额一人,地位在太医院提点之下;元明为太医院的长官。元代秩正二品,员额十二人;明秩正五品,员额一人,清为太医院的副长官,地位在管理太医院事王大臣之下,其品秩员额同明制。
太医院院使
官名。明、清太医院之长官。掌考察院属各科医务官员之业务才能,并率御医、吏目、医士等为帝后、王公大臣等治疗疾病。朱元璋吴元年(1367)设。洪武十四年(1381)改称院令,二十二年复旧称。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一人,由汉员充任,以左院判升补。正五品。宣统元年(19
太医院丞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改太医院为正五品衙门,置院丞一人,佐院令掌院事。二十二年,复改丞为院判,正六品。
太医院院判
官名。明、清太医院之副长官。佐院使掌院务。朱元璋吴元年(1367)设。洪武十四年(1381)改称院丞,二十二年复旧称。正六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始分左、右,各一人,均由汉员充任。左院判由右院判升补,右院判由御医升补。正六品。宣统元年(1909)改正五品。官名。明清时太医
太医院首领厅
官署名。清朝太医院所属之行政机构。负责验看初进太医院医生所具呈报,并送堂官面试。由吏目一人兼领厅事,下设经承四人。
太医院令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改太医院使而置,一人,正五品,为太医院长官。二十二年,复改令为院使。
太医院吏目
官名。明、清太医院所属之医官。各精一科,专为皇帝、后妃等治疗疾病。明洪武十四年(1381)设,一人,从九品。隆庆五年(1571)定设十人。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初为三十人,后为二十六人,皆汉员。七品、八品各十三人。由医士升补。伎术官。明清置,属太医院,掌医疗之事。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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