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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府仪同大将军
勋官名。北周武帝建德四年(575)改开府仪同三司置,位在上仪同大将军之上。主要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北齐降官,无具体职掌,九命。初任此职者加使持节、大都督、骠骑大将军、侍中,静帝大象元年(579)罢此制,唯任总管、刺史及行兵者加持节。下置长史、司马、司录、中郎、掾、属、
开府仪同三司
官名。三国魏始置,为大臣加号,意谓与三司即太尉、司徒、司空礼制、待遇相同,许开设府署,自辟僚属。两晋南北朝因之。北周置为勋官,九命; 武帝建德四年(575),改“开府仪同大将军”。隋置为散官名号,初为正四品上,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从一品,位次王、公。唐沿置,为文
仪同三师
即享受与太师、太傅、太保相等的礼仪待遇。北魏前废帝普泰元年(531)特置,居上公下、三公上,以授尔朱世隆。孝武帝太昌元年(532)又授清河王元亶。
仪同府
官署名。西魏、北周府兵开府府所辖军团一级机构,亦称仪同三司府。置主管将军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简称仪同将军,又设长史、司马、司录,皆六命;中郎、掾、属,皆四命;列曹参军,正三命;参军事。北周武帝建德四年(575)改仪同三司为仪同大将军后,遂为仪同大将军府简称。隋朝
仪同大将军
官名。北周武帝建德四年(575)改仪同三司置。主要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北齐降官,无具体职掌,九命。初加使持节、大都督、车骑大将军、散骑常侍,静帝大象元年(579)罢其制,唯总管、刺史及行兵者加持节。下设长史、司马、司录、中郎、掾、属、参军等府僚。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仪同三司
①谓官非三公而仪制待遇同于三司(三公)。《后汉书邓骘传》:东汉殇帝“延平元年(106),拜骘车骑将军,仪同三司,始自骘也。”魏晋时期,授予开府位从三公之文武官。南北朝授予范围不断扩大,逐渐成为官号。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一品下,二十三年以后改从一品,位开府
仪同
官名。①仪同三司的省称。南北朝使用广泛,授予人数甚多。②北周为仪同大将军、仪同将军省称,位开府大将军下。1、“仪同三司”的简称,即仪制待遇同三司,三司即三公。详“仪同三司”条。2、“仪同大将军”的省称。晋以后“仪同”渐多。北周为仪同大将军,仪同将军的省称。见
上仪同
即上仪同大将军、上仪同三司的简称。
上仪同三司
勋官号。 北周置, 《周书于翼传》:“子诠,上仪同三司、吏部下大夫、常山公。”隋朝为从四品散实官,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唐初杂用隋制,高宗咸亨五年(674)以其比上骑都尉。勋官名,隋置,秩正五品。
上仪同大将军
勋官名。北周武帝建德四年(575)置,位在仪同大将军上。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其子弟,无具体职掌,九命。初,任此职者加使持节、大都督、车骑大将军、散骑常侍,静帝大象元年(579)罢、唯任总管、刺史及行兵者加持节。下置有长史、司马、司录、中郎、掾、属、参军等府僚。隋文帝开
上开府仪同三司
勋官号。北周武帝建德五年(576)刘雄从皇太子征吐谷浑有功,加上开府仪同三司,为八命。隋朝置为从三品散实官,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唐初复置,高祖武德七年(624)改名上轻车都尉,为正四品勋官。勋官名。隋置,秩正四品。
上开府仪同大将军
勋官名。北周武帝建德四年(575)置,位在开府仪同大将军上。主要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北齐降官,无具体职掌,九命。初任此职者加使持节、大都督、骠骑大将军、侍中,静帝大象元年(579)罢此制,唯任总管、刺史及行兵者加持节。下置有长史、司马、司录、中郎、掾、属、参军等府僚。
啔府仪同三司
官名。北魏置。《刁遵墓志阴》载司马楚之官职: “魏使持节、 侍中、镇西大将军、府仪同三司、扬州刺史、琅邪王。”(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二二之三) 即“开府仪同三司”的异称。
仪同将军
武官名。西魏与北周时,全国府兵分属于二十四军,每军置一开府将军以统之,其佐官有仪同将军,北周时秩九命,与开府将军同。隋代改称车骑将军, 为骠骑府的副长官。参见“府兵制”。
上仪同三司
勋官号。北周置。隋初为从四品散实官,大业三年(607)罢。唐初杂用隋制,咸亨五年(674)以其比上骑都尉。
上仪同大将军
勋阶。北周建德四年(575)置,位仪同大将军上。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其子弟,无具体职掌,九命。初,任此职者加使持节、大都督、车骑大将军、散骑常侍。大象元年(579)罢,唯任总管、刺史及行兵者加持节。下置有长史、司马、司录、中郎、掾、属、参军等府僚。隋开皇元年(581)罢。
仪同
官名。(1)仪同三司的省称。南北朝使用广泛,授予人数甚多。(2)北周为仪同大将军、仪同将军省称,位开府大将军下。
上开府仪同三司
勋阶。北周建德五年(576),刘雄从皇太子征吐谷浑有功,加上开府仪同三司,为八命。隋置为从三品散官,大业三年(607)罢。唐初复置,武德七年(624)改名上轻车都尉,为正四品勋官。
仪同大将军
官名。北周建德四年(575)改仪同三司置。主要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北齐降官,无具体职掌,九命。初加使持节、大都督、车骑大将军、散骑常侍,大象元年(579)罢其制,惟总管、刺史及行兵者加持节。下设长史、司马、司录、中郎、掾、属、参军等府僚。隋开皇元年(581)罢。
仪同将军
见“仪同三司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