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故事汇集网站
首页
故事
典故
人物
知识
事件
词语
官职
吉日
假日
节日
节气
于社
用人于社
以人为牺牲祭祀社神。《左传僖公十九年》:“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又,《昭公十年》:“平子伐莒,取郠。献俘,始用人于亳社。”皆为用敌酋为人牲于社之例。对人牲之处置,有“伐”,即以戈砍头;有“刿”,即割杀;有“施”(或称“刳”、“剔”),即剖腹掏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