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即太常寺,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太常寺。参见“太常寺”。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22年),改太常寺为奉常寺,以奉常寺正卿与奉常寺大夫为正副长官。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参见“太常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