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委县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临发[2002]2号)和《关于印发<临澧县县直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发[2002]3号)精神,设置临澧县卫生局(简称县卫生局),保留临澧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简称县爱卫办)。县卫生局是主管全县卫生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