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法名词。中国古代历法的重要概念。本为民间对十二个中气和十二个节气的总称。古称二十四气。西周和春秋时,已经利用圭表测日影定出冬、夏至和春、秋分四个节气。史载《吕氏春秋·十二月纪》中已有八个节气;至《淮南子·天文训》中则有今所用之完整的二十四节气名称。其划分方法有两种:(一)平气,将一回归年长度等分二十四份,每份15.22日。从冬至开始,等间隔地顺次安排节气和中气。同两个节气的时间比一朔望月要长,所以有可能出现一个月内只有一个节气,或一个中气。《太初历》规定:节气可在前一月的后半月或本月的前半月出现,但中气一定要在本月出现,如果遇到没有中气的月份,就定为上一月的闰月。此方法为后来所沿用。(二)定气,由于观测进步,发现太阳在黄道上视运行不均匀,因而历法家提出将周天等分二十四份,按太阳运行到每一个分点时,则为某节气的时刻,这样节气的时间间隔不均匀。每年冬至前后太阳视运行快,一气14.718日;夏至前后太阳视运行慢,一气则15.732日。定气主要在历法计算中使用。中国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