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语言学(grammatology) 亦译“书写语言学”。指的是法国的德里达用语。指的是研究文字语言的一个学科。传统的观点认为文字记录系统与声音语言系统有时一致,但是有时并不一致,两者都属于能指。但音符是一级能指,字符是二级能指。德里达认为,文字语言是文字记录下来的文字系统,字符与音符是对立的,应该完全的区别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