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雕塑院 经长沙市委同意,由市文联设立的公益性文化机构。首任院长为我国著名雕塑家朱惟精。雕塑院遵循“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服务长沙市两个文明建设。主要职能是进行艺术创作和研究,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搞好收藏、陈列、展览、研讨、讲座、教育、培训等,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文化产业。院长由长沙市文联委(聘)任,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为法人代表。长沙雕塑院为独立核算单位,经费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