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产制是18世纪西班牙殖民者在美洲推行的大庄园制。1720年取消大授地制后开始实行。土地所有权属于大地产者,可以买卖、转让。大地产主侵占印第安人的土地,建立庄园。印第安人耕种小块土地,被迫在地主庄园中服劳役或交纳实物,有些则沦为庄园的雇农。一些印第安人无法度日,大地产主采取预付工资或赊销生活品的办法,使其无法偿付债务,成为债务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