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防范、管理、打击、服务等多种职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隶属县(旗、市)边防大队。设所长、教导员,根据辖区的任务需要设副所长、副教导员,编制一定数量的警官。边防派出所原则上按照沿边沿海地区一线乡、镇的行政区划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