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屏南,字祖勋,莆田县萩芦乡东张村人,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生。屏南出生于中产农家,15岁时赴沪谋生,在一家南货店当学徒。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屏南送两个儿子参军,积极捐粮支前。1950年冬,因被诬告入狱。翌年春遭错杀。1982年,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得到平反。1987年,上海市人民政府授予“一·二八淞沪抗日爱国志士”的称号。